拼音 gé shā fú lùn
注音 ㄍㄜˊ ㄕㄚ ㄈㄨˊ ㄌㄨㄣˋ
【解释】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同“格杀勿论”。
【出处】清·夏燮《中西纪事·粤民义师》:“洋人入其界者,登时格杀弗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