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选举权(選舉權)

拼音 xuǎn jǔ quán

注音 ㄒㄨㄢˇ ㄐㄩˇ ㄑㄨㄢˊ

选举权 词语解释

解释

选举权 xuǎnjǔquán

[suffrage] 在政治问题上的投票权或投票特权或这种权力的行使;尤指在代议制的政府形式下参加选举政府官员以及采纳或拒绝立法的权利或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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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
选举权xuǎn jǔ quán ㄒㄩㄢˇ ㄐㄩˇ ㄑㄩㄢˊ
  1. 人民有依法直接选举各级民意代表及官吏的权利。

  2. 各类团体的成员选举领导人员或代表的权利。

选举权 网络解释

百度百科

选举权 (广义上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 选举权不是宪法“认可”的权利,而是人民通过宪法“创造”的权利,是与人民主权联系最密切的权利。其权利属性表现为它具有可放弃性、利益性、意志性;其权力属性表现在它能够决定他人(候选人)的利益和命运,但选举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力属性都是不完整的。选举权是个人权利而不是集体权利。选举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是间接的,它与国家权力“人”的关系才是直接的(产生他们)——通过产生权力人来影响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