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占田制(佔田制)

拼音 zhàn tián zhì

注音 ㄓㄢˋ ㄊㄧㄢˊ ㄓˋ

占田制 词语解释

解释
晋初限制土地占有量的制度。西晋时为保证赋税收入和徭役负担,于公元280-289年间规定男子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各级官员按品级高低占五十顷至十顷不等。但制度无法真正实施。

占田制 网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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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田制

  • 占田制,西晋颁布的土地、赋税制度。从占田制的内容看,它是一种既保证政府收入,又保护士族特权的一种土地制度。占田制并不是官府授田,更不是将地主的田地授与农民,而是在屯田制破坏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占垦荒地,占田制中对于官僚士族占田、荫客、荫亲属等特权的规定,其主要精神不在于对官僚士族的特权加以限制,而在于确认和保护他们已占到大量土地和户口的既成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