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僧祇户(僧祇戶)

拼音 sēng qí hù

注音 ㄙㄥ ㄑㄧˊ ㄏㄨˋ

僧祇户 词语解释

解释
  • 北魏僧官管辖的民户。僧祇户除向僧官输粟外,不向官府供输赋役。
  • 僧祇户 网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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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僧祇户

  • 北朝时,由专理寺院的僧官机构僧曹所管理的人户。当时佛教兴盛。百姓逃避赋役,有的削发为僧尼,有的投靠寺院为依附农民。北魏皇兴三年 (469)至承明元年(476)间,沙门统(即朝廷所设的僧官)昙曜建议,平齐户(467年北魏南侵宋青州,俘获的人民中有一部分所谓"民望"即地主被安置在平城,并在附近设立一个平齐郡,这些人就称为"平齐户")、凉州军户(亦为北魏平定凉州后被迫迁移到代京一带的人户)和民户。有能年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粟称"僧祇粟",户为"僧祇户"。昙曜奏议获准,州镇僧曹普遍拥有僧祇户和僧祇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