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余 词语解释
解释刑余
1.受过肉刑;判过刑。 2.指受过肉刑的人。 3.指阉人。即受过宫刑的人。 4.南朝宋颜延之骂和尚慧琳为刑馀。古代有髡刑,而和尚必须剃光头,故称为"刑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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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宦官。明.王世贞《鸣凤记.第一四出》:「以刑余为腹心,招群奸为子弟。」
被赦的犯人。《逸周书.卷二.大明武》:「六刑余。」晋.孔晁.注:「刑余,赦徒。」
受过刑罚而致身体不全的人。汉.董仲舒《春秋繁露.服制》:「刑余戳民,不敢服丝 元?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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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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