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参议(參議)

拼音 cān yì

注音 ㄘㄢ ㄧˋ

参议 词语解释

解释
1.参与谋议。 2.官名。金军中﹑元明中书省属官,明布政司﹑通政司,清各部,民国初高级军事机关,均置"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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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
参议cān yìㄘㄢ ㄧˋ
  1. 参与谋议。《后汉书.卷四○.班彪传下》:「以固为中护军,与参议。」《宋史.卷一二.仁宗本纪四》:「乙亥,诏武臣知州军,须与僚属参议公事,毋专决。」咨议

  2. 职官名。元朝中书省、明朝布政使司和通政使司、清朝各部及民初高级军事机关都设参议。

  3. 今总统府、行政院、台湾省政府等都设参议,多为迁调资深人员或位置闲散人才而设,备咨询、顾问之用,有时亦襄助处理实务。

参议 网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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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

  • 官名,最早在明初中书省出现,参议府有参议官,洪武十三年(1380)罢中书省后废。其后至北洋军阀与国民党统治时期,皆有不同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