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具足戒

拼音 jù zú jiè

注音 ㄐㄩˋ ㄗㄨˊ ㄐㄧㄝ ˋ

具足戒 词语解释

解释
  • 佛教名词。僧尼所受戒律之称。意谓戒条圆满充足,故名。其戒条数量,不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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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语辞典
    具足戒jù zú jièㄐㄩˋ ㄗㄨˊ ㄐㄧㄝˋ
    1. 佛教戒律之一。指比丘戒和比丘尼戒。《四分律.卷三四》:「世尊告阿难:『不应授年未满二十者具足戒。』」简称为「具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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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足戒

  • 佛教的具足戒是比丘、比丘尼受持的戒律,因为这些戒律与十戒相比,戒品具足,所以称具足戒。关于具足戒的条目,虽然各地都有不同,但大致内容是相同的。
  • 具足戒是比丘、比丘尼受持的戒律,根据《四分律》,比丘的“具足戒”有250条,比丘尼的具足戒有348条,共分为8大类:
  • 一、波罗夷,指戒律中的根本罪或极大之罪,犯此类戒者要被逐出僧团。
  • 二、僧残,指比波罗夷轻一些的罪行,僧残的意思就是犯此类戒者还有残余的法命。
  • 三、不定,是指已经犯戒但犯戒程度还不明确的行为。
  • 四、舍堕,是指由于贪心而追求财物的行为。
  • 五、单堕,是指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小戒。
  • 六、波罗提提舍尼,意译为“悔过”,是轻微的过失,主要涉及佛教关于饮食等方面的规定,犯此戒者只需向一僧忏悔即可。
  • 七、众学,是较轻的过失,所涉及的是有关服装、食事、威仪等极细微的事情。
  • 八、灭诤,是为裁断有关僧尼犯戒等之诤议而设的七种方法,称之七灭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