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律例馆(律例館)

拼音 lǜ lì guǎn

注音 ㄌㄩˋ ㄌㄧˋ ㄍㄨㄢˇ

律例馆 词语解释

解释
清代官署名。顺治二年始设;乾隆七年隶刑部。掌修法令,刊定条式颁行。每经五年汇辑编排,称小修;满十年,重新补充删减,定为宪典,颁行全国,称大修。此外,兼掌稽核各司案件。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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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例馆

  • 律例馆是清代官署名。顺治二年(1645)置,掌修撰法令,审定条式,颁行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