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两税法(兩稅法)

拼音 liǎng shuì fǎ

注音 ㄌㄧㄤˇ ㄕㄨㄟˋ ㄈㄚˇ

两税法 词语解释

解释
  • 唐德宗·建中年间开始实行的新赋税法。因税分夏秋两季缴纳,故称。两税法是代后期直至代中叶田赋制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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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语辞典
    两税法liǎng shuì fǎㄌㄧㄤˇ ㄕㄨㄟˋ ㄈㄚˇ
    1. 唐德宗时,宰相杨炎创立的一种税法。按人民贫富及拥有田亩的数目,分等级课税,每年依夏、秋两季用钱编纳,以替代原有的租庸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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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税法

  •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两税法是对当时赋役制度较全面的改革。大历十四年(779年)五月,唐德宗即位,宰相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到建中元年(780年)正月,正式以敕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