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qǐng fèng
注音 ㄑㄧㄥˇ ㄈㄥˋ
支取薪给。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十》:「杜祈公居官清介,每请俸必过初五。家 人尝前期误请者,公怒,即以付有司劾治。」
薪给。《董西厢.卷六》:「恁时节奉还,一年请俸。」也作「请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