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巴勒斯坦

拼音 bā lè sī tǎn

注音 ㄅㄚ ㄌㄜˋ ㄙ ㄊㄢˇ

巴勒斯坦 词语解释

解释
西亚国家。在地中海东岸。整个巴勒斯坦地区面积为27万平方千米。人口575万(1993年)。194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巴勒斯坦地区实行分治,成立犹太国(现为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其后整个巴勒斯坦先后被以色列占领。1988年巴勒斯坦国成立,其疆界尚未确定。并宣布定都耶路撒冷。

巴勒斯坦 网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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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 (巴勒斯坦国)

  • 巴勒斯坦国(阿拉伯语:فلسطين‎‎,英语:the State of Palestine),通称巴勒斯坦。是中东的一个国家,由加沙和约旦河西岸两部分组成。加沙地带面积365平方公里,约旦河西岸地区面积5800平方公里,目前实际控制领土为2500平方公里。人口约1200万人,其中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人口为481万,其余为在外的难民和侨民。主要居民为阿拉伯人,通用阿拉伯语,主要信仰伊斯兰教。
  • 巴勒斯坦是一个由居住在巴勒斯坦地区的约旦河西岸以色列占领区以及加沙地带的阿拉伯人所建立的国家,1988年11月15日正式宣布建国,目前是联合国观察员国,正在争取正式会员国席位。
  • 2013年1月,阿巴斯签署命令,要求将法规、公文、证件等使用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称谓统一改为“巴勒斯坦国”。
  • 巴勒斯坦以农业为主,工业水平很低,主要是加工业,如塑料、橡胶、化工、食品、石材、制药、造纸、印刷、建筑、纺织、制衣、家具等。2012年,巴工业产值约为14亿美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9%。截至2013年底,巴共有各种工业企业5400余家,外资企业仅25家。
  • 1988年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宣布耶路撒冷是巴勒斯坦国的首都。1980年,以色列立法认定耶路撒冷是该国“永远的和不可分割的首都”。多数国家都将大使馆设在特拉维夫,耶路撒冷由以色列实际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