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三司

拼音 sān sī

注音 ㄙㄢ ㄙ

三司 词语解释

解释
  • 指三公。
  • 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主理刑狱。
  • 代各省设都指挥司、布政司、按察司,分主军事、民政、司法,合称三司。
  • 代于广州明州杭州置市舶司,主对外贸易,合称三司。
  • ·以盐铁、度支、户部为三司,主理财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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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语辞典
    三司sān sīㄙㄢ ㄙ
    1. 三种官职的合称:(1)​ 东汉以太尉、司空、司徒为三司。《后汉书.卷六.孝顺帝纪》:「今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唐.章怀太子.注:「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也称为「三公」。(2)​ 唐代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三司,谓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也。」(3)​ 后唐迄宋以盐铁、度支、户部为三司,皆理财之官。《资治通鉴.卷二六五.唐纪八十一.昭宣帝天祐三年》:「戊寅,以朱全忠为盐铁、度支、户部三司都制置使。」(4)​明时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为三司。皆为各行省的文武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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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司

  • 西汉三公中国古代朝廷中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周代已有此词,西汉今文经学家据《尚书大传》、《礼记》等书以为三公指司马、司徒、司空(见三有事)。古文经学家则据《周礼》以为太傅、太师、太保为三公。秦不设三公。东汉末年建安十三年(208),曹操罢去三公而又置丞相、御史大夫,自为丞相。两汉时实行了两百年之久的三公制,至此遂告终止。曹魏重新恢复三公之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依然位居极品,且开府置僚佐。但实权则进一步向尚书机构转移。至隋,三公不再开府,僚佐全部撤销,完全变成虚衔或“优崇之位”。